5月25日,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举办的本学期第6期(总第36期)教学工作坊在仓山校区吕振万楼高教旅行社顺利举行。本次教学工作坊邀请教育学院家访教授担任主讲人,与会老师围绕“大学生社会责任及其在学科教学中的渗透”进行交流。
现总结如下:
社会责任,主要是个体处理与他人(家庭)、集体、社会、自然关系等方面的情感态度和行为表现。除了核心素养里规定的“诚信友善、合作担当、法制信仰、生态意识”之外,它可延伸到人际交往中的方方面面。
学生社会责任的养成,应由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及学生自我共同承担。社会责任的养成,需要“言传”,如义务教育阶段“思想品德”课中潜移默化的引导;如各类 “规则”“规章制度”,利用外部的规定以逐渐达到内部的自觉。社会责任的养成,更需要“身教”。单纯的说教易显伪善,或让人盲从,而从人之行为中所散发的人性优秀的道德素养,无形之中让人效仿,乃至形成良好的家风、校风乃至社会风气。
作为大学专业课教师,应从教师职业职责出发,根据学科特点和内容,挖掘不同路径,顺带渗透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。
教师教学发展中心
2016.5.25整理